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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

 

出让方提交:

1、《产权出让申报书》;
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证明文件;

3、有批准权的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;

4、出让方与会员签订的《产权出让委托代理合同》;

5、承诺函。

 

标的企业提交:

1、产权登记证;
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3、土地证、房产证及其他证件;

4、企业的内部决议;

5、转让后国有不控股的,并且涉及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的,须提供职工安置方案和职代会决议;

6、资产评估报告(核准文件或备案表);

7、产权界定报告或法律意见书;

8、审计报告;

9、整体转让的,与银行达成金融债务及落实情况协议;

10、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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