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
出让方提交:
1、《产权出让申报书》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证明文件;
3、有批准权的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;
4、出让方与会员签订的《产权出让委托代理合同》;
5、承诺函。
标的企业提交:
1、产权登记证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、土地证、房产证及其他证件;
4、企业的内部决议;
5、转让后国有不控股的,并且涉及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的,须提供职工安置方案和职代会决议;
6、资产评估报告(核准文件或备案表);
7、产权界定报告或法律意见书;
8、审计报告;
9、整体转让的,与银行达成金融债务及落实情况协议;
10、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。